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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新竹 「置地廣場」房屋標售公告2017/06/06發佈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以下簡稱高鐵局公告標售高鐵新竹車站特定區「置地廣場社區」住宅房屋2戶,計分2標,面積約為102.82坪、102.04含括公設及2個汽車位及1個機車位,將於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上午11時整於高鐵局13樓第一會議室開標。



高鐵局表示,「置地廣場社區」位於高鐵新竹站站前第一排,格局方正,係區內少見大坪數辦公大樓及優質住宅大樓,為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之極佳辦公及住宅空間環境。



本次標售2戶住宅房產,至高鐵新竹站步行距離僅約150公尺,可快速往來台灣南北,基地面臨復興二咯,東臨高鐵一路,北側臨近光明六路為區內重要之聯外幹道,經文興路自西往國道3號之車程距離約5公里,自東往國道1號之車程距離約為3公里,往南至竹科園區三期之車程距離約7公里,高鐵橋下道路第一期工程連通至公道五路,已於2015年6月通車,更提高本案基地與竹北市區交通便利性,由此顯見本標售房屋所在區位極為良好並具保值性。

歡迎有興趣者參加投標,相關訊息請至高鐵局網路www.hsr.gov.tw查詢。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重購退稅 別因計算錯誤而喪失退稅權利2017/06/06發佈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想在2年內以小屋換大屋申請重購退稅時,要注意新購土地地價及原出售土地地價的計徵標準,不要因土地地價計算錯誤而喪失退稅權利。



該處進一步說明,重購退稅原出售及新購土地地價之計算,其計徵標準依據土地稅法第36條規定,所稱原出售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所稱新購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此計算標準,並不一定如民眾所認知應以公告土地現值或雙方訂立之契約價格計算,也可以申報移轉當時實際移轉價格計算。



舉例來說,出售市價300萬元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時依當期公告現值計徵出售土地地價為200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10萬元;二年內購買市價280萬元自用住宅用地,新購買移轉以申報現值計徵土地地價為250萬元。如誤以市價為計徵標準,則重購土地市價280萬因未超過原出售土地市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290萬元,便以為無法辦退而未申請,然而計徵標準應依據土地稅法第36條規定,即重購土地地價250萬已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190萬元,故實際上是符合重購退稅要件。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台中市府:8年1萬戶社宅,導入社福多元規劃2017/06/06發佈
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8年1萬戶社會住宅政策,2017年700戶自建案、190戶勞工住宅的回饋戶、採購發包規劃設計的4案1,670戶、豐原後火車都更案回饋72戶,加上2018年7案2,500戶,總計超過5千戶;市府也規劃2017、2018兩年度1600戶包租代管住宅,持續往8年總目標邁進。此外,市府也結合社會福利、青年創業、醫療關懷等規劃,希望提供住戶更完善照顧,讓社會住宅更溫暖。



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台中市原本無沒有社會住宅計畫,林市長上任後才大力推動,目前除了2017年進行工程的700戶自建案與190戶勞工住宅的回饋戶,及採購發包規劃設計的4案1,670戶與豐原後火車都更案回饋72戶;此外,2018年也將辦理7案社會住宅動工,戶數總計2,500戶,2018年將超過目標5千戶。



此外,為使民間釋出空餘屋並有效利用,市府配合中央辦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規劃2017、2018兩年度1600戶包租代管住宅,以政府委託民間業者包租包管或代租代管的方式,出租中低所得家庭並進行管理,預期能有效作為中市社會住宅供給。



議員表示,市府提供「包租代管」的誘因不足,建議針對替代減免進行改善或調整,以及地價稅、房屋稅等減免措施,鼓勵閒置空屋的房東願意提供房屋出租,讓更多年輕勞工、弱勢朋友有房子可租,才能讓整體計畫成功。



對此,都發局長王俊傑表示,都發局與地方稅務局已針對替代減免進行研議中。為獎勵公益出租,中央於房屋稅法第5條明定,公益出租人房屋稅比照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惟房屋課稅現值普遍偏離市場價格,且自住房屋稅率與其他供住家用者僅有0.3%落差。另外,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率為千分之二,非屬自用住宅用地之一般用地基本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十,且隨著不同區域土地地價之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從千分之十累進到千分之五十五,因此現行之公益出租人,仍僅於房屋稅享有自住房屋稅率,地價稅部分仍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5倍以上,造成公益出租政策窒礙難行。



王俊傑強調,住宅法本次修訂特增訂地價稅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的依據,租稅優惠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的自治條例,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定之。包括地方稅務局、財政局、主計處、地政局、都發局等相關機關已進行研商,目前已由地方稅務局依據住宅法第16條規定研訂減徵自治條例草案,等自制條例草案通過後,將有利公益出租人、包租代管等政策之推動。



王俊傑也提到,為建置穩定的社會住宅財源,使社會住宅的興辦不致造成市府財政困難,市府2017年已設置專用的「台中市住宅基金」,搭配具自償性的低利融資計畫,規劃向銀行借貸工程經費111億500萬,並以租金收入逐年還款、減輕興辦負擔。



而台中市住宅基金目前有市庫投資的8,000萬元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投資的3億元,這些費用足資作為太平區永億段等8處社會住宅,共2,820戶的規劃設計費用、國有土地租用經費、融資利息費用。



王俊傑指出,社會住宅須具備區位好、機能好、建物好與租金公道等4大特色,依循這樣的概念,市府將更進一步提出「共好計畫」,利用社會住宅基地內開放的公共空間、半開放的共享空間,導入社會福利、青年創業、醫療關懷、公共藝術駐村等規劃,促進社會住宅整體發展,也是與其他縣市不同特色之處。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記住日期!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08312017/06/06發佈
最近常有民眾詢問,年度中買賣土地,今年的地價稅應由買賣雙方那方負擔?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據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該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且須繳納全年地價稅;此與房屋稅可因房屋買賣移轉而按持有期間計算稅額的情況不同。



高雄市稅捐處提醒民眾,在辦理土地過戶時,買賣雙方可能會有約定當年度地價稅由誰負擔,但這是屬於雙方私下的行為,稅捐機關仍會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由其繳納當年度全年之地價稅。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北市府:公共建設「價值」為辦理BOT主考量2017/06/06發佈
柯市長上任後為了避免再犯過去BOT案附屬事業極大化、公共建設功能極小化的錯誤,要求財政局重新檢討制定「政府規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之標準作業程序」,回歸促參BOT的本質。將重點放在公共建設的價值,以公共建設對國家社會的價值作為辦理BOT案的主要考量,不要再陷入以權利金為導向的財務迷思。「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BOT案」即以創新育成設施之開發與建置,能為台北市甚至國家產業發展帶來的總體效益、產出及社會創新影響力,為核心規劃理念和最主要訴求,所以權利金收益不是本案考量重點。



BOT案權利金之計收,必須以個案投資開發條件及營運項目收入的財務模型為分析基礎,土地租金、興建及營運費用影響投資成本,未來開發使用項目則影響民間投資收益。本案以育成中心為開發主體事業,是以帶動產業創新為政策目標的 BOT開發案,得標的民間投資人除預計投入48億興建經費,亦必須於契約期間針對契約要求之育成中心,投入相當的財力、專業人力與育成輔導資源進行營運管理。又基地所在土地使用分區已限制了開發內容,以辦公室及支援設施使用為主,此外,台北市府於招商文件規定投資人必須給予進駐的新創團隊租金優惠,亦限縮了投資人的收益。是以,本案與其他以停車場為開發本業、附屬事業為商場,商場營運收益依市場機制決定,財務結構與內科產業支援設施開發案迥異,尤其停車場營運上相對例行,經營管理成本實無法相提並論。



內湖區近年發展快速,土地公告現值及公告地價漲幅較高,其土地價值的提升,將反映於內科BOT案之50年特許期間的土地租金收益,預估市府可收益土地租44.36億元每年約8,800萬,內科BOT案權利金共分兩部分,除簽約時收訖開發權利金1.05億元,且未來營運期間民間機構應繳付每年營收的2%的權利金給市府,預估至少可達8.38億元,故權利金收入總計至少9.43億元。此外,另依契約超額利潤機制約定,廠商營收越好,市府收益越高。本案整體政府財務效益除權利金收入外,其他包括土地租金44.36億元及房屋稅32.93億元等,總計至少可達86.72億元。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曼谷A級辦公室租金超越台北市2017/06/06發佈


2017年6月05日台北─獨立國際不動產顧問公司萊坊Knight Frank發布「2017Q1亞太A級辦公室租指數」ASIA PACIFIC PRIME OFFICE RENTAL INDEX,追蹤亞太區20大城市的A級辦公室租金。報告中指出,2017年第一季亞太地區A級辦公室租金季增約為1%、年漲約2.3%。萊坊亞太區研究部主管霍尼克表示,第一季亞太區辦公室租金受到美國政治、升息等不確定性及中國資本管制的影響而波動,然而隨著經濟逐漸復甦、物價溫和上漲及消費需求旺盛的刺激下,整體而言,預期未來一年內,亞太區辦公室租金呈現樂觀趨勢。



各城市A辦租金調查結果顯示,香港A級辦公室租金蟬聯最貴冠軍寶座,平均租金達新台幣每坪每月約21,150元,是台北市的8.16倍,租金季增2.5%、租金年增幅達7.9%。霍尼克表示,香港中環核心商辦的主要需求來自於中國企業,在有限的新增供給之下,近期標地續創新高,預期未來租金仍將走揚。



泰國曼谷的A級辦公室租金表現亮眼,於2016年第一季首次超越台北之後,每季皆呈穩定成長,平均租金達新台幣每坪約2,757元,且租金季增3.1%、年增9.6%,均為20大城市表現最強勁者,並於2017年第季首度超越廣州,拉大與台北之間的距離。



 





 



然而,位居亞軍的東京,A級辦公室平均租金約新台幣每坪每月約9,135元,與冠軍的香港相比相去甚遠,租金不到香港的1/2,且受辦公室新增供給增加的影響,使空置率上升,租金季跌1.1%、年跌1.8%,預期未來一年的租金續跌。而新加坡A級辦公室租金雖位居亞太區第三名,但近期辦公室新增供給高達16.8萬坪,導致租金從2015年第四季以來,至少連續下滑6季。平均租金達新台幣每坪每月約6,182元,但季跌0.9%、年跌8.7%,修正幅度較大。



台北市A級辦公室平均租金約新台幣每坪每月約2,592元,租金季增0.2%、年跌0.3%,租金排名於亞太區20個國家中排第16名,從2016年第一季以來,維持不變,僅高於金邊、馬尼拉、孟買及吉隆坡。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台北市A級辦公室租賃市場穩定,2017年第四季南山廣場完工,辦公室新增供給增加約三萬坪,預估空置率將從8.10%上升至一成以上。另外,國泰置地廣場與南山廣場租金每坪每月站穩3,500元後,將推升未來半年的台北市A級辦公室平均租金上調3%至5%。未來三年內辦公室新增供給量體有限且以自用為主,預期台北市A級辦公室市場呈現穩定上揚的態勢。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空房的房屋稅如何課徵?2017/06/01發佈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如房屋空置不為使用者,應按使用執照所載用途課稅,如無使用執照者,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以非自住用之住家用或非營業非住家用稅率課徵。



舉例來說,如房屋為空置,但其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別為非住家用包括營業用或非營業用者,按2%的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住家用房屋空置,按1.5%的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嗣後房屋如有變更作自住使用者,納稅人可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房屋使用情形變更,改按1.2%的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虛列假抵押權真避稅,小心遭執行管收2017/06/01發佈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及清理欠稅,該局除對欠稅人辦理禁止財產處分、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對於顯有繳納能力刻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並追查其所得、財產動向,將所蒐集之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運用,配合以拘提、管收等手段,以積極追繳欠稅。



該局轄內甲公司於1997年至2004年間滯欠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100萬餘元,因逾滯納期限仍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該公司於2009年申請停業,公司帳上雖列有土地1筆,惟設有高額抵押權,致執行無實益,稅款徵起困難,但經該局定期查調甲公司所得、不動產等相關資料,發現該公司2013年獲法院裁判取得違約訴訟賠償款計170萬餘元,甲公司負責人A君卻稱該款項已用於清償土地抵押借款。



經該局鍥而不捨追查,發現甲公司名下土地設定之個人抵押權360萬元,抵押權人係甲公司負責人A君之岳父B君2014年12月死亡,遂請A君提供借款、借據等資金往來資料供核 ,A君未能提供僅稱已將賠償款清償土地抵押借款,惟並無任何足以佐證該抵押權確實存在及已清償抵押借款之資料,經該局將相關資料函送行政執行分署運用,經執行分署研判該土地抵押權之真實性尚有待查明,爰在A君拒不配合說明後向法院聲請管收A君獲准,A君家屬隨即於管收當日以現金繳清全部欠稅,國稅局也順利徵起積欠之稅款100餘萬元。



該局呼籲,為遏止欠稅人故意拖延不繳,該局將會持續追查欠稅人與其關係人財產變動及資金流向,並主動與各執行分署加強合作,以維護稅捐債權。籲請欠稅人切勿心存僥倖蓄意規避隱匿財產,以免事後遭拘提管收,影響個人名譽及企業形象,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包租代管,讓房東放心租、房客安心住2017/06/01發佈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落實蔡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包租代管是在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初期量能不足下,利用民間空餘屋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之社會或經濟弱勢家庭,並提供房東保證收租、稅賦減免、修繕及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房客租金補助;業者免營業稅等誘因。



包租代管推動構想,以有多棟房子、或年紀大、或沒時間管理、或想要作愛心的房東提供空餘屋,由租屋服務事業業者向民間承租住宅,再轉租給弱勢民眾;或媒合承、出租雙方及代為管理。房東雖在參與包租代管方案租金相較自行出租少收,但若再加上保險、修繕、稅賦等成本節省及補助,且可享有免費的專業管理服務。



房客部分如無法負擔8折租金者,則依其經濟負擔能力政府再提供租金差額補助及租屋代管服務,將可租到品質較好且有管理的房屋。倘若房東與房客產生糾紛,租屋服務事業業者在第一時間即時處理協助,且由於租屋服務事業業者係由政府委託,若仍有疑義政府也會介入協調解決,並不會有報載政府不負責之情事。



內政部營建署強調,政府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之一,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6月1日起邁入夏月電價2017/06/01發佈
炎夏來臨氣溫飆升,全台用電量也隨之增高,夏月電價將循往例在6月1日起實施,民眾在夏天用電量攀升,連帶造成電費增加,使一般民眾常有夏天電費大增的感覺,實際上主要原因是用電量增加,以一般家庭為例,夏月的用電量約比非夏月多40%。台電表示,夏月電價是反映不同季節間供電成本差異的電價制度,希望能夠以價格差異引導民眾節約用電。



台電強調,電價本來就有夏月及非夏月之分,夏月電價從1989年實施至今已近30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為夏月電價實施期間,10月1日起則恢復為單價較低之非夏月電價,非電價調整。以2016年夏月家庭平均一個月的用電量424度為例,用電量較非夏月平均增加121度,電費則增加446元,其中增加的328元74%就是由於用電量增加導致電費上升,其餘約佔26%的118元才是受夏月電價影響。



台電指出,為鼓勵民眾參與節電,2017年的「節電有你‧台電有禮」已在4月21日正式啟動,更加碼推出「夏季節電獎勵金加碼」活動,電費單每節省1度電,並以網路或電話登錄,當期可獲得之獎勵金加碼0.2元即每度獎勵金由0.6元提高為0.8元,此活動延長登錄時間至8月17日,早登錄多回饋,用戶只要在6月19日前登錄,並在7-10月電費單每省1度電,當期即可獲得獎勵金加碼;6月20日至8月17日登錄者,並在9-10月電費單計費期間每省1度電,也可獲得當期獎勵金加碼之回饋。台電邀請全民共同節電一「夏」,更多節電活動資訊可至活動網站www.save-power.com.tw查詢。

 


 


 


【資料來源:YAHOO!奇摩 房地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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